購買保險產品要把握“適當性”
發布日期:2024-05-15 文章類型:原創
在2022年監管機構下發了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一條指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對產品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實施分級、動態管理,并展開消費者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將合適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
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了《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對銷售人員、產品進行分級管理并相互匹配,以提高產品的“適當性”。
所謂“適當性”,其實就是指保險公司將合適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通過適當的保險銷售渠道和保險銷售人員銷售給適當的客戶。客戶在投保相關保險產品時,務必仔細閱讀保險產品的相關條款,投保提示書或者產品說明書,并綜合考慮自身的保險需求、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理性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案例簡介
年近70歲的李奶奶退休后賦閑在家,在小區遛彎時遇到保險銷售人員,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下,用積攢多年的退休金購買了該保險公司的的一款保險產品。然而,在第二年續期繳費時,李奶奶已沒有足夠資金支付大額保費,面臨保單逾期失效的風險。原來,為順利投保,李奶奶自己在投保單中將年收入由實際的5萬元填寫為15萬元。
案例分析
在導致李奶奶不適當投資的上述原因中,除了李奶奶自己隱瞞真實收入投保外,其實也有銷售人員的責任,銷售產品時,銷售人員未考慮李奶奶年齡偏大、年收入較低。
案例啟示
保險公司對消費者的適當性管理機制進行規范,保險公司對保險產品和服務的風險及專業復雜程度進行評估并實施分級,做好動態管理,完善客戶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制度,為客戶推薦合適的保險產品規避金融風險。
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根據自身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情況和經濟能力等等多方面情況。在不同的階段選擇自身需要的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終身壽險、子女教育險、養老險和儲蓄型保險等多種保單,按需投保合理分配購買比例。審慎評估自身持續繳納保費的能力,從而選擇最適合自身的保險產品
